运输营运商责任保险,又称「多式联运货运代理责任保险」,旨在根据标准贸易条件、国际公约、相关法例及普通法,就货物因遗失或损坏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提供保障。

货物无论是经由船舶、货车、火车或飞机运送,均涉及不同程度的风险。客户及监管机构通常希望确保承运人具备足够的保险保障,一旦发生事故,亦可能就相关损失提出索偿要求。

此类保险的主要目的,是承保与货物相关的责任,例如损坏或遗失、错误与疏漏、其他附加费用(如无人认领货物的处理成本),以及第三方责任(如供应链或货物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事故)。

保单在赔偿金额上限及不保事项方面,将视乎个别保险公司,或涉及相关索偿的保险公司而有所不同。
 
值得注意的是,若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、遗失或遭窃,即使由第三方负责运输,货运代理人仍可能须承担法律责任。责任程度取决于合约条款、相关法律、保险范围及损失或损坏的具体情况。

因错误或疏漏产生的责任,可能包括疏忽、延误,或未经授权的货物交付。

此外,保险亦可涵盖因违反法规而遭罚款,例如海关违规、污染及工作安全相关问题,并可承保调查费用、辩护费及其他减损成本,甚至包括事故后的处理费用,以及检疫与消毒费用。

经与保险公司协议,额外保障可包括:合约超额责任、共同海损及救助担保与分摊、第三方财产损害(如建筑物、机械及搬运设备)、与道路及铁路基础设施相关的损失,以及船舶代理责任。

常见不承保项目包括:珠宝或宝石;货币、硬币、钞票或金条;黄金、白银、铂金或其他贵金属;账簿、票据、契约、债券、其他债务或证券凭证;爆炸物;非法货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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